低所得税率企业向股东分配利润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1.20 11:11 阅读:

对于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的主要是以下部分:

收入部分

1、企业所得的各类收入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2、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利用“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预提费用”等科目)。

3、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做纳税调整。

5、是否存在税收减免、政府奖励未按照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是否存在接受捐款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未将取得的应税投资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是否存在未将取得的应税投资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所得税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9、企业资产评估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税额。

10、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部分

1、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管理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付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

8、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9、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0、是否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式,调节利润。

11、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

12、是否存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法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14、是否篡改税前扣除利息不合规的问题(从非金融机构借钱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资产损失处理不合规的问题(已做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做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做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关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其他事项

一、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业务来往,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二、预提所得税(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分配股东利润,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税务风险检查的企业所得税部分,另外有真实业务但是面临高税负的朋友,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有效减少税负压力。

1、自然人委托代征

个人为公司提供服务,个人不愿意成立公司企业,主要是高收入的自然人人群,其实很多人是很抗拒去代开的!个人所得税太高了,受票方公司还要代扣代缴,不少个人已经去税务部门代开过,由于未办理税务登记,因此个人提供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以应税劳务需要按次确定增值税的起征点;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是20%,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

2、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高利润低成本的服务行业主要的税负问题在于企业所得税上面,没有足够的成本进来,账目利润虚高,这种情况就可以在有核定征收的地区,设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是个体户,承接缺少成本的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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