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22 04:31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温馨提示1: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一、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于2023年3月30日前申请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温馨提示2: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渠道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

(企业经办人员经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授权后,即可通过Web端扣缴功能操作手续费退付申请)

温馨提示3:

对于少数因扣缴义务人没有同名的有效银行账户而无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Web端办理退付手续费申请的情形,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其他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异名退付

三、操作指引

途径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2.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可核对每期明细数据;

3.对单户核对清册中的2022年度扣缴税款内容进行核实和勾选,点击【下一步】;

4.进入“确认结报单”界面,结报单为汇总数据,结报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核对确认结报单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

5.系统自动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接收手续费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交后,提示信息“确认成功”的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上述操作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办理时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提交申请后若发现数据、信息有误,可在该笔手续费退库申请终审完成前,进入【退库手续费核对】模块撤销申请。撤销申请成功后,请在2023年3月30日前重新提交申请。

途径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账号密码登录。

2.首页功能菜单【单位办税】下,点击左侧菜单栏【扣缴申报】子目录下的【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自动弹框【确定】后,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页面,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后续操作与扣缴端基本一致,可参照扣缴端操作步骤办理。

温馨提示4:

如果单位员工数量超过系统设置的300人上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只允许使用扣缴申报查询功能,无法使用“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扣缴义务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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