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

更新时间: 2024.11.14 03:31 阅读:

企业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的改变分为两种:

1、重大改变,

例如:从企业法人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转移注册到境外,这种是直接脱离了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角度,需要进行所得税的清算

所得税税务处理:

a,被重组企业:

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确认清算所得或损失;

b,收购方:

视同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法律形式的简单改变,

例如:股东的变更、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的简单改变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征纳税事项。

所得税处理:

直接变更税务登记,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

变更后企业承继(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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