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

更新时间: 2024.09.19 05:15 阅读:
房开企业叫苦连天的土地增值税

1993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见证了地产行业“第一个黄金十年”的结束。

当年,国民经济出现“四热”现象: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股票热、集资热。根据《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1992年中国GDP增幅高达14.2%,其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出现44.8%;1993年仅仅半年时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率高达61%,远超1992年。

房地产市场的热潮,使得很多资金流向了房地产,严重冲击和危害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为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政府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方式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从而调节社会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的增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直接投资的增值,另一部分属于外部投资的增值;土地因直接投资的增值部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外部投资的增值部分归属于政府。

国家设置土地增值税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有效调节炒买炒卖的房地产获取暴利者的收益;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减少国家土地资源增值收益的流失,同时给予房地产企业合理的保护,使其能够得到一定的回报,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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