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概念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29 阅读:

哈喽,大家好呀!

上一个专题,小五跟大家分享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知识。本期我们开始下一个专题的学习:个人所得税

老规矩,本篇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题的先导篇,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述及其特点。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接下来跟小五一起来简单回顾下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吧~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1、将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计入综合所得,实行按年征收、分月或分次预扣预缴。对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实行分类征收

2、对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采用分类征收。

综合,是指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合并起来,减去扣除费用后,适用一定的税率征税。

分类,是指将纳税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费用,采用不同的税率征税。

(2)累计与比例税率相结合

1、对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

2、对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累计税率,是指税率是不固定的,所得越多,税率越高,交的税就越多。而比例税率,税率是固定的,无论所得多少,均适用同一个比例缴税。

(3)费用扣除额较宽

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综合所得,实行每月扣除5000元、即每年6万元的标准,此外还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在分类所得中也有多个扣除项目。

(4)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

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对居民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便是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述。如果您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下期预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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