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4.11.09 13:02 阅读:

(一)影响增值税及附加税额的因素

1、出售人性质(个人或非个人);

2、房屋性质(住宅或非住宅);

3、房屋取得年限(住宅);

4、房屋原值(非住宅);

5、地税局核定价格与网签价格比较,较高者为计税价格。

(二)增值税及附加优惠政策

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享受增值税及附加免征政策:

1、购买人为个人;

2、交易房屋为住宅;

3、房屋取得年限满2年。

(三)增值税及附加计算总结

【注】5.3%是指5%的增值税+0.3%的附加税(包含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

【例】客户余良2017年购买一套位于历下区的住宅,建筑面积185㎡,产权证登记日期为2017年4月8日,若余良于2019年3月8日出售该住宅,无原购房发票,本次网签价为400万元(高于核定价格),请计算出售该套住宅时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

【解】该住宅不满2年,无原购房发票,按全额征税,因此余良出售该套住宅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为:400×5.3%=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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