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更新时间: 2024.11.06 18:21 阅读:

(一)货物性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1.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纳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抵扣。

2.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交割时由供货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

(二)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商品

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三)电力系统的有关收费

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2.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五、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7项

(四)印刷企业增值税规定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13%)销售征收增值税。

(五)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固定资产的政策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增值税规定

1.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销售方: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意:销售方≠售卡方时,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的增值税规定

1.支付机构:

(1)销售多用途卡、接受多用途卡充值,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特约商户:

(1)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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