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 划转

更新时间: 2024.09.18 02:53 阅读:

经典案例:资产划转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免征契税。

【背景】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拟对现有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资源进行整合,将母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35,793.68万元(未经审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问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税务方面的影响(2) 未来是否有出售该项业务的计划。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答】

一、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税务方面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司将原属于永和智控母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按成本作价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并承接了相关人员。

永和智控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35,545.30万元

贷:各资产及负债35,545.30万元

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各资产及负债35,545.30万元

贷:资本公积35,545.30万元

注:.上述会计处理金额35,545.30万元为2019年12月31日各资产及负债审定金额,与公告未经审计金额35,793.68万元差异248.38万元,差异较小。

上述资产划转完成后,母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转入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因永和科技为永和智控全资子公司,该资产划转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无重大影响。

永和智控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率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永和科技暂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按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因公司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从母公司永和智控转入子公司永和科技,该业务对应的税前利润也从母公司转入永和科技,在该业务税前利润一定情况下,上述业务划转后合并报表企业所得税金额将上升,合并报表净利润下降。永和科技正在积极筹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该短期影响将在永和科技成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消除。

(二)对公司税务方面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2020年3月27日出具的《企业资产划转完税证明》,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子公司永和科技,该划转事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3号公告、财税(2018) 57号文、财税(2015) 37号文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免征契税。且因公司本次资产划转按照成本价划转,划出方和划入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亦不产生企业所得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注册-年以上的条件,鉴于永和科技注册于2019年11月,因此无法于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但鉴于其承继了公司阀门管件类全部资产及业务,预计其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不确定性较低。

因此,公司2020年将面临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风险,因公司仅母公司永和智控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他子公司均非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公司2019年母公司单体报表利润总额5,602.24万元乘以税率差10%测算,假定2020年公司阀门管件类业务业绩与上年持平,税负成本影响额约为560万元。本次资产划转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企业所得税金额可能上升。

资料来源:永和智控2020年8月7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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