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流程再造意义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缴纳各项税款。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占据我国税收的60%,企业对于增值税也都是比较头疼的,增值税也是每个企业必须足额缴纳的税种。而有
2024.11.07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购进业务取得的扣税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认证前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在认证通过暂时未取得税务机关比对相符通知书前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只有在收到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通知书后才能在当期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申请交叉稽核比对,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前暂时不得抵扣,海关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稽核结果通知书》时,根据比对结果相符的海关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经营实例:丰旭公司2022年5月购入日用消费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3900元,商品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企业当月将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但在2022年6月18日才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比对相符通知书。
(1)2022年5月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3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 900
贷:银行存款 33 900
(2)2022年6月18日收到比对相符通知书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9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 900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缴纳各项税款。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占据我国税收的60%,企业对于增值税也都是比较头疼的,增值税也是每个企业必须足额缴纳的税种。而有
2024.11.0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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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关于发票的那些事儿。一、是不是所有普通发票都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从2017年7月1号开始,购买方为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