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18 21:07 阅读:

政府出让获得的土地,政府有偿收回,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分别怎么计算?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由于长期未动工,政府要回收土地,应是无偿回收。但如果能与政府争取一部分的补偿回来,但是远低于土地账面,这部分钱需要缴纳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吗?

解答:

根据描述,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属于增值税免征项目。因此,在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因为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低于企业取得成本,属于企业的资产损失,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的印花税和契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因为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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