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 压线

更新时间: 2024.09.20 07:54 阅读:

1、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正确,但打印时错格压线,不影响认证,这样的发票可以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所以增值税发票若出现压线、错格的情况,购买方有权拒收退回销售方,销售方应及时作废重开。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企业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本年季度预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怎么确定?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16%);销项税额=销售额*16%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税控盘及维护费发票未申报抵减,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抵减吗?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5、个人代理销售服务收取的代理费在属于劳务收入吗,需要按劳务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从事经纪服务,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个人代开发票时已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企业不需要再代扣代缴。 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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