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更新时间: 2024.11.07 23:15 阅读:

今天涵盖两部分内容,增值税范围判断的另外两个条件,还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一、一般情况我们通过四个条件判断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境内、经营性、为他人和有偿的。

昨天抄到两个条件境内和经营性,今天抄到为他人和有偿的。

为他人提供的,就是指为单位及个人以外提供的,不是为本单位或者自己提供的,如果是给本单位或自己提供的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了。比如单位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的通勤车、为员工提供的职工宿舍,就不征收增值税(这两项是服务咱们好理解,但如果为单位内部员工提供的是实物,却又被视同销售了)。

有偿的就是从对方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图1)

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单用途卡其实就是我们常常见到的储值卡或者是礼品卡,储值卡是以金额体现的卡,而礼品卡一般是固定产品的卡。

单用途卡从销售卡到销售实物,全程都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只能开普票,售卡时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的“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项目,税率填“不征税”(千万不要填成零税率哦),销售货物环节则开普票。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图2)

三、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原则就是让增值税流转下去,因为视同销售后,对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销售行为中,比如购进的货物投资、分红和赠送,因为接受方要抵扣,所以需要视同销售;比如自己的产品只要给其他人,都需要视同销售,因为自己的产品成本中已经抵扣过进项税了,必须要流转下去。代销和移送则是为了完善税务管理的漏洞。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图3)

销售服务中,比如A企业为B企业无偿提供装饰服务,也是要征增值税的;个人无偿赠送一套商业楼给企业,也是要征增值税的;但服务如果是给公益事业的,就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图4)

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是不是公益都不征收增值税,但如果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就不一样了,需要视同销售(其他的资产在销售行为中已经视同销售)。

问题:

不明白为什么单用卡全程不允许开增票,购卡方和持卡方如果是同一人,也不给开增票吗?为什么这个增值税不让流转下去了呢?

这里的公益事业怎么定义的呢?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如何界定呢?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允许抵扣,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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