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增值税抵扣
转租作为一种经营租赁方式在企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中时有发生,企业转租不动产是指企业作为不动产承租方将承租的不动产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向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2024.11.22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原创> 作者:林森
近期有房地产行业财务人员咨询这样一个问题: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后确认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先抵扣进项税还是先抵减预缴税款?
答案是:先抵扣进项税额,再抵减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当中明确抵减时间规范: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二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引申出一个实务的问题:在抵减预缴税款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全部抵减,还是可以按照后期每月实际交房开票确认收入的比例确认抵减?
笔者认为,根据现行财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允许在确认收入当月全额抵减预缴税款,同时也可以根据企业自身会计核算情况,自行确定当月抵减比例来确认增值税应纳税额。
但是在实务中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部分省份的纳税申报系统会限制抵减的比例。税务部门也是担心可能产生退税的情况出现,毕竟交税容易退税难,希望财务人员在申报时注意一下这个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转租作为一种经营租赁方式在企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中时有发生,企业转租不动产是指企业作为不动产承租方将承租的不动产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向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2024.11.22导读:预缴增值税如何冲抵?关于这个内容,一般会计不是很熟悉的,可能不知道改如何处理,其实这个内容,还是比较见你打的,主要是看下月还有没有需要上交的增值税,如何有的话,就在应交税费里面低减掉,具体的请看
2024.11.22下面是老师整理的资料:可免费领取以上资料可免费领取以上资料需要这套房产会计资料的朋友:1、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我要资料” 并转发收藏。2、点击老师头像,关注后私信我“领取房产会计资料”即可领取!(重要
2024.11.22增值税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那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部分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接下来,小哥就一一
2024.11.22建筑企业异地项目预缴增值税,如果搞错预缴月份系统不能进行抵扣怎么办?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王真业根据自己的实操经验,在共享会计师 “1对1清单”栏目里回答了这方面的一个相关问题,供大家借鉴参考。问:我公司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