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 已交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7.06 02:37 阅读:

回复:暂无文件明确规定应交增值税各专栏在期末必须结清。

但从账务清晰的角度,建议采取结清的处理方式,让其不再滚动到下一个期间。否则,将造成一年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余额无限制的累加,且该数据于实践管理无意义。如若平时基础工作做的不扎实,或可能发生该科目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金额差异巨大,查实困难。

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假设无期初留抵,仅列举常见科目):

1、本期销项税额10000,进项5000,进项税额转出1000,减免税款200

本期应纳增值税=10000-(5000-1000)-200=5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8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8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800(于次月交纳后)

贷:银行存款 5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800

结转后各专栏余额清零

2、本期销项税额10000,进项12000,进项税额转出1000

本期留抵增值税:10000-(12000-1000)=-1000

月中无需账务处理,如是年末,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00

结转后,进项税额专栏借方余额为1000,与申报表相符,其余专栏余额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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