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与增值税发票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2024.11.07今天围绕财税知识,与您聊聊工作中存在的困扰,为何要分享这个话题呢?因为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对此问题比较困惑咨询了我,所以今天就分享给大家。那么我们以后要取得什么样的车辆道路通行费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呢?大家以后必须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才可以抵扣车辆道路通行费进项税额。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年90号公告第七项)规定的,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关注: (1)如果大家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机打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但是自2018年7月1号以后必须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取得了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凭取得的通行费机打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抵扣进项税,(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大家根据公式计算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2019年1月1号以后必须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以上是关于道路(高速公路以及一二级公路)的详细说明。
(3)如果纳税人取得了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也就是说大家取得的桥闸机打发票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照公式计算就可以了。
所以要学习,更要善于思考、归纳、总结。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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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