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更新时间: 2024.11.18 06:31 阅读: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图1)

每次分享文章视同销售,总有朋友问我增值税为什么要视同营业。

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是啊,为什么一定要把增值税视同销售?

其实每一项政策都是有原因的,不是无缘无故给出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是增值税销售,而是要被视为销售行为,那自然有它的道理。

哥今天给大家做一点分析,多交流和探讨。

01#

保持链条完整,防止双重征税。

上所述,增值税是对流通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在流通过程中,下一个纳税环节要减去上一个环节所缴纳的税款(仅就增值税部分征税),增值税就是这样一个环节传递下去的,直到最终消费者,所有的增值税都由最后一个消费者缴纳。

这个链条环节的情况就像一个链条,所以我们常说增值税是一种链条税,链条不断,增值税就不会重复征税,如果链条不完整,可能会重复增值税。

考虑卖是为了保持链条的完整性,直到最终消费者不让链条断裂,这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

假设一个价值100(不含税)的产品被工厂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再把它交给超市。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图2)

整个产品流通环节的链条没有断裂,批发商在赠送给超市时,视同销售(按市场价100元),超市以后再出售这种产品,全国整个环节就收到13元的增值税。

这也是产品本身应缴纳的增值税,出厂后没有增值,应缴纳增值税100倍13%。

但是,如果批发商不把礼品当作销售,增值税链条就会在这一环节断裂。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图3)

超市的后期,在销售时间之前没有把进项税额传下去,这样就交了13个增值税,全国一共收了26个,出现了重复征税的情况。

这显然不是国家想要的,增值税本身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作为销售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这样增值税就可以传递到下一个环节。

02#

堵塞税收漏洞防止少缴增值税。

视同销售除了可以防止因链条断裂而造成的重复征税外,还可以堵塞税收漏洞,防止增值税少征。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图4)

举个例子,工厂生产一个100的产品(不含税价)给员工,市场价是200,成本是100。

如果不被视为销售,国家将不会收到增值税26,事实上,市场价值的货物不包括税200,最后,国家整体上应该征收26的增值税,但如果不把工厂当成销售的话,那么国家就收不了那么多,只收13增值税了,工厂里的礼品商品的附加值税也就亏了。

出售解决了这一漏洞。

如果不能算是销售的话,那就很容易做到通过赠送的策划,侵蚀国家的税收。

03#

如何按销售额申报增值税。

同样的销售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同一个销售额有一个目的就是防止增值税链条断裂,链条需要抵扣来维持,所以如果在同一销售过程中可以开具给下游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开发票的话,自然要怎么申报。

当然,如果没有开具,也应该申报,填写未开票收入一栏申报即可。

A纳税人B,将公司生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给员工,没有发票,成本为50万元,不含税对外销售的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该如何申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B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应申报未开票收入100万元。

这是如何填写声明。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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