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17 09:34 阅读:

购进免税农产品

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记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存货成本。

会计实操:丰旭公司(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从农村收购棉花一批用于加工棉布,收购价款3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棉花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2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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