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的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05 22:06 阅读:

税务机关收税是为政府,行政机关的房屋出售是否就不缴纳税收呢?不一定!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因此,行政单位房屋出售同样要缴纳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行政机关出售房屋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缴纳附加税费。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因此,行政机关也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出售房屋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此,行政机关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五、印花税

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因此,行政机关同样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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