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 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19 18:26 阅读:

资源回收行业的增值税分析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实施《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通过对回收企业增加增值税简易征收设计、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采购发票管理、收紧地方违规财政返还等具体要求,有效解决名义税负过高、进项不规范、税负不公平等突出问题,为企业规范提供了基础和有利的财税环境,为促进行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今天来研究下40号公告到底该如何解读。

再生资源 增值税(图1)

一、 政策精要

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读:长期以来,回收行业的经营者不愿正常开票纳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进项税抵扣少,名义税负高。新政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统一给予简易计税政策,通过政策设计从源头上解决了企业税负过高问题,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后,其回收业务不论销售额有多高(突破小规模纳税人500万的开票限制),都可以按3%征收率开票缴税。

2、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解读:注意上面第二句是征免,而非免征。此条是对个体大户的纳税义务进行限制。即员工和雇员向本单位或者雇主出售的再生资源可以免税,免的是这一次的出售行为产生的增值税。本单位或雇主再次对外销售,该交税还得交税。此条一出,个体大户销售再生资源再不依法纳税,将会存在巨大风险。因此,这一问题的明确,可以说是为回收企业向个体大户依法索取发票提供了政策支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解读:注意,这里的一般纳税人不是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而是指下游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加工的企业。同时规定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具备的7个条件。其中需要重点说明的是,通过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设计,解决部分回收企业采购再生资源未取得合规发票入账列支问题。新政明确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政策的回收企业收购再生资源要取得合法凭证作为证明,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则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退税。

此外,对账务记录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即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查。台账内容包括:再生资源供货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再生资源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凭证等。这些都将作为税务倒查的依据。

4、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解读:(1)什么情况下存在无法申领发票呢?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综上,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国家机关、个人、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因为领用发票要有税务登记证件。这个也跟前述的资源回收增值税的起征环节对应起来了,即个人在居民端的回收,通常不在税收征管范围内。

(2)小额零星:即自然人每次销售额不超500元的(即增值税按次起征点为500元),处理方式:收款凭证+内部凭证、或者代开发票;每次销售额超500元的呢,显然不属于小额零星,那就得获取发票,也就是需要,要代开发票。

二、 税务应对思路

再生资源 增值税(图2)

40号公告的出台,直接影响到了个体工商户、回收企业、利废企业三方。原来的产业链结构,在新的税收法规下,交易变得更加清晰。以废纸为例,造纸厂必须要取得规范的进项凭证,即个体户的发票(或者代开)、3个点的简易征收的发票、或者13个点的专票,可以进行如下产业链的架构设计:

再生资源 增值税(图3)

说明:

1、自然人甲乙丙丁最好与资源回收公司签订合同,成为雇佣关系,为避免额外负担如社保等,劳务合同是较好的一种处理方式,这样自然人销售给资源回收公司环节免征增值税。

2、资源回收公司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普票给予造纸企业,造纸企业本身有50%的增值税返还,因此普票有利于造纸企业减轻税负。

3、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免税,不至于影响废纸销售的价格体系。若开3%的专票,价格肯定要传递至造纸企业,对双方都不利。

4、通过开票,造纸企业完全解决了发票的获取,税负相对可控。而资源回收公司,可以通过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实现低税负(增值税免、所得税不超10%),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法规规定可以使用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的情况,从实务操作角度,基本难以有效应用于实践。

5、作为造纸企业,若实际零星采购过多,可考虑参与到上游供应链,整合零星小散,确保取得增值税发票,避免无票导致退税损失。

三、 政策索引

再生资源 增值税(图4)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2、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专家讨论之一》。网址:https://www.ndrc.gov.cn/xwdt/ztzl/tdjdxf/202203/t20220323_1320112_ext.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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