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被注销

更新时间: 2024.11.06 12:52 阅读:

最近很多客户咨询红冲发票时候遇到了这个提醒。

“您选择的是增值税发票 管理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无需申请红字信息表,可由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咨询后是客户要用数电票去红冲税盘开具的发票,因为税控设备已注销。

但是我们知道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也就是说全电发票可以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按照这个规则,应该是成功的。那么为什么会报错呢?

原来的税控系统注销一是需要时间的,二是注销手续略多。这个提示正是因为税控系统的注销手续没有走完。没走完的原因可能是字面意思,也可能是税局漏处理了某个步骤。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一下:

1、税控设备没有注销的,到税务现场领用发票进行红冲

2、税控设备已注销的,全电平台开红字发票,如果录入红字信息单提示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控系统)开红字发票”的情况,是注销税控设备时,相关税务局流程没有处理完,还需要再联系税务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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