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20 09:06 阅读:

先看一道例题:

【例题】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饼干,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80000元,为运输该批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1000元。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答案:

进项税额=80000×10%+1000×3%=8030(元)

采购成本=80000×(1-10%)+1000=73000(元)

本题中非常显而易见的知识点为:

1、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是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上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还有一个隐藏的知识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征收率而不是税率。

因为,正常情况下,找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找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 号)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因此,本题中计算运费的进项税额时,是用1000×3%(征收率),而不是1000×9%(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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