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21 09:58 阅读:
合伙企业的增值税(图1)

在核定征收泛滥的时代,合伙企业是税务筹划必用的利器

核定征收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是,由于合伙企业在管理权上的优势,合伙企业依然被频繁使用,比如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以及合伙制基金。我们就要回归到合伙企业正常的税务处理

基本概念

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出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法律责任: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经济实质:自然人合伙人是个人,法人合伙人是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的增值税(图2)

税务处理

增值税:

合伙企业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与其业务规模有关。

财税〔2018〕33号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合伙企业的增值税(图3)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 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有问有答

合伙企业是不是纳税人?

答:合伙企业不是纳税人,合伙企业是税收透明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才是纳税人,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人合伙人在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申报纳税;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申报纳税,合伙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合伙企业是不是税负低?

答:不一定!

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按照自己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做讨论。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5%-35%,如果合伙企业是用于做生意,最高税率是35%,自然人合伙人得到个人所得税税单,比设立有限公司做生意,可能税负低,有限公司所得税税负:25%的企业所得税+15%的个人所得税(75%× 20%)=40%(如果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呢?合伙企业反而税负更高)

如果合伙企业是用作持股平台:分红,自然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20%,与个人直接持股相同,股权转让,税率是5%-35%,比个人直接持股税负高,只有在合伙企业是核定征收的情况下,股权转让税负才有可能比个人直接持股、比通过有限公司持股低。(如果股权溢价非常低呢?如果股权亏损转让呢?核定征收还划算吗?)

合伙企业最大的价值是什么?

答:合伙企业税负未必就低,所以,从实质来说,对于一般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价值是:作为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

就是在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时,可以给钱,但是不能给权,员工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获得分红权,老板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控制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所得有几种类型?

答:合伙企业的所得有三类:

(1)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法人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

(2)对外股权投资的分红所得:法人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

(3)对外股权投资的转让所得:法人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

合伙企业税务处理的“先分后税”,是什么意思?

答:“先分后税”,这里的“分”,不是实际分配的意思,而是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划分所得归属的意思。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法人、自然人),不是在合伙企业做出实际的利润分配时,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是在合伙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有所得的年度,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合伙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分红所得,在合伙企业取得分红时,自然人合伙人就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而不是等到自然人合伙人实际取得分红。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哪些方法?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合伙企业全部利润分配给其中一个合伙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对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相关税法规定征收税款。

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润份额,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法人合伙人,与公司其他经营所得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外股权投资的分红所得:法人合伙人,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是免税收入,要并入其他经营所得,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外股权投资的转让所得:法人合伙人,与公司其他经营所得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管何种所得,如果法人合伙人有主体所得税优惠,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则所有所得,都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润份额,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自然人合伙人,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

对外股权投资的分红所得:自然人合伙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投资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不能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018年,网上流传出的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个指导意见规定:财税(2015)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存在一定争议)

对外股权投资的转让所得:自然人合伙人,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

转让合伙企业份额,要交税吗?

答:分法人合伙人和自然人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

  • 合伙企业不是万金油;
  • 合伙企业的税制,在中国还不完善,理解差异很大;
  • 对合伙企业,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 税收规划,是专业的事情,要慎重,防止得不偿失。

来源:优贲财税 编辑:沐林财讯 更多财税资讯欢迎关注沐林财讯微信公众号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