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 抵税

更新时间: 2024.11.20 21:42 阅读:

1.工资:在本公司申报工资的不得在其他公司再由报(避免重复申报交税)。

2.福利费:节假日员工餐费、旅游费等费用。(备注:福利费的金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3.办公费:公司内部购买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公司网络服务等费用。

4.通讯费:固定电话费(公司名字办理的电话)手机话费(法人以及有办理社保人员的电话)。

5.交通费:市内外出办事的公交车、的士费、易卡通充值费、船票。

6.差旅费:职工因外出所产F生的各项差旅费、住宿费等除餐费外费用(备注:旅游的费用不能做差旅费。)

7.临时设施:临时性建筑、临时水管线。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备注: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8.房租: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的费用,如出租方不能提供的要去税务局代开井交纳房产税。

9.业务招待费:餐饮、礼品费、娱乐业发票(市区内)、烟酒等费用。备注:

(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2)不能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车辆使用费:用公司的名义买车或者公司有向个人租车、汽车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才能入账,租车的要开租车发票。(备注:租车的养路费以及保险费不能入账)

11.快递费:顺丰、中通、圆通、韵达、百世、申通等费用

12.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备注: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13.运输费:是公司使用场所运至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送货地以及返回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运费。

14.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广告制作费、媒介发布费等费用。(备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租赁费: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以上所有的票据一-定要 是正规发票(票据上方盖有税务局的印章,下方盖有提供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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