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 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21 04:27 阅读:

1. 增值税

1.1. 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六)

1.1.1.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或无形资产

1.1.1.1. 【归纳】出口免税政策适用于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或无形资产以往环节未纳过税而无须退税、以往环节税金缴纳情况不明无法准确计算退税等情况。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或无形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1.1.2.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1.2.1. 【归纳】出口照章征税的货物劳务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明确取消出口退税(限制出口)的货物劳务;二是有出口违规行为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三是未从事实质性出口经营活动。

1.1.2.2.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1.1.2.2.1.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2)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分别核算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销后,出口企业应对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公式为: 清算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实际保税进口料件总额-退(免)税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进料加工副产品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 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与各纳税期扣减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之和存在差额时,应在清算的当期相应调整销项税额。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大于出口货物离岸金额时,其差额部分不得扣减其他出口货物金额。

1.1.2.3.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1.1.2.3.1.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1.1.3.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1.1.3.1. 退税主体

1.1.3.1.1. 境外旅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1.1.3.2. 退税客体

1.1.3.2.1. 退税物品: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免税品;禁、限品;规定的其他物品。

1.1.3.3.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的条件(同时符合)

1.1.3.3.1.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同人同日同店达500; 2.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未启用;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新购;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随行。

1.1.3.4. 退税率和退税额

1.1.3.4.1. 2019年4月1日后,退税物品的退税率分为11%和8%两档:适用税率为13%的,退税率为11%;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率为8%。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1.1.3.5. 退税方式

1.1.3.5.1.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选择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退税;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只能通过银行转账退税。

增值税—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六)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