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计算例题

更新时间: 2024.11.21 11:42 阅读:

一、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三、一手房交易的相关例题

1.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

A、税务机关可于2019年12月份要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D、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E、印花税可以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房地产项目,印花税不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

(2)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A)万元。

A、18909=40500÷45000×[20000×(1+5%)+10]

B、20909

C、18900

D、21010

(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B)万元。

A、5912.50

B、5321.25=(3000-80+3150×95%)×90%

C、5535.00

D、5766.50

房地产成本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包括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D)万元。

A、1744.58

B、1649.22

C、1769.22

D、1938.42=(18909+5321.25)×8%

(5)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为(A)万元。

A、437.40=40500×9%×(7%+3%+2%)

B、364.50

C、457.65

D、384.75

(6)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C)万元。

A、2046.55

B、3752.51

C、2714.36

D、4041.23

扣除项目金额=18909+5321.42+1938.42+437.4+(18909+5321.25)×20%=31452.12

增值额=40500-31452.12=9047.88

增值率=9047.88÷31452.12=28.77%,适用税率为30%

应纳土地增值税=9047.88×30%=2714.36

2.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A)万元。

A.3150.00=4000×(1+5%)×3/4

B.3250.00

C.3000.00

D.4200.00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B)万元。

A.352.50

B.310.00=(3150+3050)×5%

C.302.50

D.362.50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应缴纳增值税为(D)万元。

A.672.73

B.523.81

C.400.00

D.308.26=(14000-4000×3/4)÷(1+9%)×9%-600

注意:在计算增值税进行价税分离的时候含税收入扣除土地出让金并没有扣除契税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C)万元。

A.40.00

B.48.00

C.36.99=308.26×(5%+7%)

D.57.00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C)万元。

A.6558.00

B.6565.00

C.7786.99=3150+3050+310+36.99+(3150+3050)×20%

D.7798.00

(6)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C)万元。

A.1842.69

B.1845.63

C.1732.55

D.2532.75

不含税收入=(14000-4000×3/4)÷(1+9%)=13091.74

增值额=13091.74-7786.99=5304.75

增值率=5304.75÷7786.99=68.1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5304.75×40%-7786.99×5%=1732.55

3.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4000万元,2014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800万元,支付契税24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该办公楼成新度折扣率为60%。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评估价格为(B)万元。

A、1000

B、1200=2000×60%

C、1600

D、2000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的税金为(B)万元。

A、19.05

B、21.05=2+19.05

C、22.86

D、24.86

增值税=4000÷(1+5%)×5%=190.48

附加费=190.48×(5%+3%+2%)=19.05

印花税=4000×0.5‰=2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B)万元。

A、2043.05

B、2045.05=1200+800+24+21.05

C、2046.86

D、2048.86

(4)该商贸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B)万元。

A、601.82

B、603.54

C、604.44

D、679.73

不含税收入=4000÷(1+5%)=3809.52

增值额=3809.52-2045.05=1764.47

增值率=1764.47÷2045.05=86.28%,适用税率为40%,扣除系数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1764.47×40%-2045.05×5%=6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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