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增值税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22 02:32 阅读:

疑惑解答

疑问:老师,我们收到一份市场推广费的发票,如何做账?属于广告费或者业务宣传费吗?

答复:市场推广费属于业务宣传费,但不是广告费。支付市场推广费的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提醒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概念上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上比例是一样的。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提醒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若是属于,则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提醒三: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因此扣除比例都是一样的。

参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有相关需要疑惑,请私聊巧思益财税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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