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46 阅读: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中《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雇佣的员工为本公司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