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收入确认收入

更新时间: 2024.11.20 13:28 阅读:

有童鞋问,开具普通发票要不要申报收入?

还有人说,我不开发票,我报什么税?

这里,我就觉得是税法宣传这个事情啊,还任重道远。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就应该申报纳税。按季和按月申报的一般是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十五日内申报,这取决于不同纳税期税务机关做税费种核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如果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申报收入,但没有申报收入而导致少交税款,造成的后果是什么?从征管法列举的违法行为而言,应当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如果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则演变成偷税,那么对应的处罚则相应加重。

以增值税为例,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包括哪些?

2017年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一、什么是应税销售行为?

即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什么叫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财税2016年36号公告详解)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财税2016年第36号公告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税后即焚说:

2017年修改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版本中,对财税2016年36号公告中的应税服务等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进行了确认,体现在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六款中。该条前五款,均是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规定,第六条则是没有更具体的规定,那么第六款的具体规定则需要到财税2016年第36号公告中寻找答案。

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收讫销售款,很容易理解,钱到货交,钱清劳务清。取得收款凭据这个事情,规定的也很清楚。

首先是签订合同的,则以签订合同的约定付款日期为准这一点是以权责发生为原则的,不管收款未收款,是需要确认收入的;其次没有签订合同的或者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的,则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般的劳务就以完成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了。怎么算完成?正规一点的,比如建筑劳务,一般会有验收记录吧?那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这个相对容易。如果是其他劳务,比如咨询?钱没收到,合同没约定,怎么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或许这个只能以劳务接受方的肯定为要件了。

对建筑服务和租赁服务,财税2016年36号公告,特别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申报纳税的时点,按规定来看,应该是采取的孰先的原则:开具发票、达到义务发生时点孰先的原则。

举例:

比如建筑业,不开发票,但取得预收款,以预收款收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次月应该申报增值税;又比如建筑业企业,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取得预收款,但合同约定了付款日期或者付款条件,那么在这个合同约定的时点应当产生了纳税义务,应当在次月申报增值税。

而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商品则为移送当天,服务则为完成当天,不动产及无形资产即为权属变更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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