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19 03:31 阅读:

在很多人印象中,税政优惠多偏向于小规模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也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你知道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日下发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明确提到,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图1)

“9号公告”配套解读进一步明确,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

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举一个例子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图2)

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0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已申报纳税的增值税发票,还能免税吗?

先说结果:能!

税务总局在4月征收期结束之前发布了2021年第一期问答,里面的口径就完全解决了上述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图3)

开具了专票的,是否必须收回专票?

1-3月开具了专票的,是否必须收回专票?如果没有收回,可不可以不用收回,仅仅就没收回的申报纳税,其余的也享受免税?

还是先说结果:能收回专票享受免税,收不回的征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图4)

但是务必注意,能回收且享受免税的专票,仅限于2021年1月1日到7号公告发布之日这个区间内开具的专票。

所以,如果之前已经按征税申报,现在要想免税的,需要收回专票,收不回的部分正常征税;已经正常纳税的增值税发票想要免税的,申请修改申报即可。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一图流: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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