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16 08:5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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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备受广大网友关注:

1、月销售额不超10万(按季度申报时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2、月销售额超过10万部分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

那么,关于“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呢?

1、单次支出500元,记入零星支出,无需开具发票,自然人代开少于500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2、超过了500元需要缴纳增值税,超出部分减按1%征收增值税,如果开票实际早于政策发布时间,则可以去当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

也就是说,自然人代开发票不能享受小规模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免税的政策,如果超过500元,可享受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

另外,自然人获得收入,代开增值税发票,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般通过当地税局代开,所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20%-40%代扣代缴,综合税负较高,实际到个人手上的收入并不多。

但如果通过一些税收扶持园区的税局自然人代开,个税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核定,税局出具完税凭证,综合税负仅为1.5%左右,对于个人而言,税负压力降低不少。

案例分析:这里以单个自然人,年代开票额500W为例,仅需要承担的税负为:

1)增值税:500W*1%=5W

2)附加税:500W*0.06%=0.3W

3)个人所得(核定):500W*0.5%=2.5W

实际税负:5W+0.3W+2.5W=7.8W

也就是说,500W的开票额,实际税负仅需要7.8W左右,税后利润可直接由个人自由支配。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不能为实体法人,建议也不要使用受票方公司的股东,避免关联交易。而且,业务必须是真实存在,与公司业务相关,确保三流一致(即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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