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

更新时间: 2024.11.05 10:45 阅读:

实务中,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总结如下:

类别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申报纳税

一般计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土地价款)/(1+9%)×9%

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1+5%)×5%

预收款预缴

一般计税

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其中要注意: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可供销售的建筑面积指可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但是不包括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面积。

  【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2016年3月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取得含税收入166000万元,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价款78000万元。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万元,税额1080万元。  (3)出租一栋写字楼,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每年不含税租金48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本月收到2022年5月至10月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400万元;另收办公家具押金130万元,开具收据。该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4)购进小轿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3万元。  假设: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问:业务(1)应纳增值税=?    『解析』业务(1)应纳增值税=166000÷(1+5%)×5%=7904.76(万元)。

注:因为是老项目,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问2:业务(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解析』业务(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万元。  问3: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解析』业务(3)增值税的销项税额=2400×9%=216(万元)  问4: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解析』

简易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为7904.76万元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1080+2.6+0.03=1082.63(万元)  销项税额=216(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1082.63-216=866.63(万元)  注意: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期末留抵税额866.63万元。也就是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是不能相互抵减。  因此本期应纳税额=790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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