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增值税免税申报填写

更新时间: 2024.11.20 04:21 阅读:

作者:小晟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各行各业的经济都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帮助企业渡过疫情这道难关,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相继出台各项税收优化政策。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那么在面对这些优化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何正确填写相应报表呢?今天小晟就为您指点一二。

01

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02

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03

注意事项

1、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则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2、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暂不缴纳缴纳增值税(在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增值税)。

3、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其销售在第三季度即将达到500万元时,需考虑控制销售规模,避免年度销售超过500万元。若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会转变为一般纳税人,也就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了。当然,这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注:政策引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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