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1个点怎么算

更新时间: 2024.11.07 13:26 阅读: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的分类:

1️⃣ 依据:①经营规模 ②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2️⃣ ①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②一般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实行登记制

3️⃣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选择“小人”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的其他个人

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从“小人”转为“一般”;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转为“小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①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②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销售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13%)

2.销售劳务: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注:不包括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

3.销售服务:

1️⃣ 交通运输服务(9%)

①陆路 ②水路 ③航空 ④管道

注:

程租、期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光租、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13%)

2️⃣ 邮政服务(9%)

①邮政普遍服务 ②邮政特殊服务 ③其他

3️⃣ 电信服务(6%)

①基础电信服务(9%)②增值电信服务

4️⃣ 建筑服务(9%)

①工程 ②安装 ③修缮 ④装饰 ⑤其他

5️⃣ 金融服务(6%)

①贷款(融资性售后回租)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③保险 ④金融商品转让

6️⃣ 现代服务(6%)

①研发与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 ③文化创意服务 ④物流辅助服务

⑤租赁服务 ⑥鉴证咨询服务 ⑦广播影视服务 ⑧商务辅助服务

7️⃣ 生活服务(6%)

①文化体育 ②教育医疗 ③旅游娱乐 ④餐饮住宿 ⑤居民日常服务

(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体+教育+旅游+吃住+日常)

8️⃣ 销售无形资产(6%)注:销售土地使用权(9%)

4.销售不动产(13%)

5.进口货物必须确定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6.视同销售的

1️⃣ 委托代销货物

2️⃣ 销售代销货物

3️⃣ 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4️⃣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①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②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③投资 ④分配 ⑤无偿赠送

5️⃣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①投资 ②分配 ③无偿赠送

6️⃣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7.混合销售一项销售 货物+服务

1️⃣ 生产、批发或零售货物的,按照销售货物纳税

2️⃣ 其他的,按照销售服务纳税

8.兼营:多项销售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1️⃣ 分别核算

2️⃣ 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3️⃣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从高适用税率

9.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不征税的

1️⃣ 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 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10.不属于在境内销售的:境外向境内销售完全在境外的 不征税的

1️⃣ 发生的服务

2️⃣ 使用的无形资产

3️⃣ 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11.其他不征税的

1️⃣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2️⃣ 存款利息 “存款不征贷款不抵”

3️⃣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 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货物转让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表

1. 增值税税率

1️⃣ 基本税率13%

销售或进口有形动产(适用 9%税率的货物除外)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 低税率9%

基本温饱(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生活资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

精神需求(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农业生产(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 低税率6%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4️⃣ 零税率0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部分境外服务和无形资产(--出口服务)

2. 增值税征收率

1️⃣ 基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征收增值税,按照适用税率特殊情况的征收率为3%。

2️⃣ 销售旧货3%征收率,减按2%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3%)×2%2020.05.01-2023.12.31,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0.5%)×0.5%

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一般纳税人购入时进项税抵扣过的:适用税率

4️⃣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

5️⃣ 普通企业(不含个人)转让、出租取得的不动产:5%(一般纳税人购入时的进项税未抵扣过的:5%;购入时的进项税抵扣过的:适用税率

6️⃣ 房地产企业转让、出租自行开发的不动产:5%【一般纳税人属于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5%;属于新项目(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适用税率

7️⃣ 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除啤酒、黄酒外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额)

4.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项税

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购进农产品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照上面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票载的买价x9%

运输服务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2️⃣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① 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服务

③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④ 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直接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

3️⃣ 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发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应当将进项税额直接转出或按比例计算转出(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用转出)

4️⃣ 进项税额转入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转增进项税额:

转增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净值/(1 +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

5️⃣ 抵扣期限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留抵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小规模纳税人 不允许抵扣进项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征收率(3%或5%)

2️⃣ 一般纳税人下列情形可选择简易计征,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不允许抵扣进项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服务③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和文化体育

④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小人一般 一视同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不征消费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征收消费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应扣繳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 +税率) *税率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1.增值税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授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销售自己(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2.“营改增”试点增值税 即征即退 实际税负3% ,超过3%的即征即退

3.个人销售住房税收优惠

4.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的个体工商户) 未达免征 达到全征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5.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1️⃣ 自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季度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免征

2️⃣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人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

6.其他减免税规定

1️⃣ 兼营免、减税项目的,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让你分你不分”

2️⃣ 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

3️⃣ 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免税或者零税率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期限为( )。

A. 12个月

B. 24个月

C. 36个月

D. 18个月

答案:C

解析: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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