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的

更新时间: 2024.11.20 23:43 阅读:

谈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大家并不陌生,但是政策为什么要规定视同销售,可能大家不一定真的理解,在此从原理和账务处理方面,与大家分享关于视同销售的有关问题,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整理如下图: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原理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是链条税,上游的销项就是下游的进项,以此类推,环环相扣,直至最终,见下图:

视同销售的原理,简单来说可以这样理解:

只要某环节抵扣过进项税,那么转移到下一个环节时,必须确认销项税,即有进项必有销项。

三、案例解析

通过几个小案例,加深一下对视同销售的理解:

1、以货物投资的视同销售处理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2018年2月将自有货物向A公司投资,占有其30%股份。甲公司当月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1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营业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注意:本案例同时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所以需要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发放货物作为职工福利的视同销售处理

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将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作为春节福利,该货物市场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价117万元,生产成本不含税价80万元。

账务处理1: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营业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以上账务处理,已经计入收入与成本,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账务处理2: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97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7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如果采取以上账务处理,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营业收入调增100万元,营业成本调增80万元,福利费调增20万元。

3、外购商品捐赠的视同销售处理

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购进商品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7万元,3月份某地发生自然灾害,该公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批商品全部捐赠给灾区。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17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采取以上账务处理,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营业收入调增100万元,营业成本调增100万元。

如果采取以下账务处理,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营业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4、公司内部不同环节领用的视同销售处理

丁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应税货物,也生产免税货物。2018年2月免税货物生产线领用自产应税货物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7万元。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产品 117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注意:本案例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所以不需要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通过以上原理及案例分析,希望能加深大家对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理解,规避有关税收风险。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