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有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只是从税法的角度,其行为与销售行为相似,而需要计算应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目的,是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平衡增值税税负,以及体现增值税计算的
2024.11.22谈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大家并不陌生,但是政策为什么要规定视同销售,可能大家不一定真的理解,在此从原理和账务处理方面,与大家分享关于视同销售的有关问题,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整理如下图: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原理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是链条税,上游的销项就是下游的进项,以此类推,环环相扣,直至最终,见下图:
视同销售的原理,简单来说可以这样理解:
只要某环节抵扣过进项税,那么转移到下一个环节时,必须确认销项税,即有进项必有销项。
三、案例解析
通过几个小案例,加深一下对视同销售的理解:
1、以货物投资的视同销售处理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2018年2月将自有货物向A公司投资,占有其30%股份。甲公司当月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1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营业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注意:本案例同时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所以需要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发放货物作为职工福利的视同销售处理
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将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作为春节福利,该货物市场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价117万元,生产成本不含税价80万元。
账务处理1: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营业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以上账务处理,已经计入收入与成本,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账务处理2: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97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7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如果采取以上账务处理,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营业收入调增100万元,营业成本调增80万元,福利费调增20万元。
3、外购商品捐赠的视同销售处理
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购进商品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7万元,3月份某地发生自然灾害,该公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批商品全部捐赠给灾区。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17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采取以上账务处理,需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营业收入调增100万元,营业成本调增100万元。
如果采取以下账务处理,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117
贷:营业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营业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4、公司内部不同环节领用的视同销售处理
丁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应税货物,也生产免税货物。2018年2月免税货物生产线领用自产应税货物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7万元。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产品 117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注意:本案例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所以不需要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通过以上原理及案例分析,希望能加深大家对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理解,规避有关税收风险。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只是从税法的角度,其行为与销售行为相似,而需要计算应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目的,是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平衡增值税税负,以及体现增值税计算的
2024.11.22作者:铜豌豆 会计网原创首发增值税当中的“视同销售”考点对于不少初学者来说,是比较难理解的。如何才能更好地理解“十一种视同销售”的情形?事不宜迟,现在就开始进入今天的正题。01“十一种视同销售”的情形
2024.11.20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8+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
2024.11.20视同销售(一)视同销售货物1.代销业务(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
2024.11.22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