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申报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比对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
2024.11.08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税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比对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
2024.11.08湖北抗击疫情经济成本已经公布,赶快看看吧(本文将对湖北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所承受的经济成本进行全面的剖析与解读。首先,文章将回顾湖北省在疫情期间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应对措施,然后深入探讨疫情对湖北经济造成
2024.11.07临近年底,又到了各位财务人头秃的时刻。今天咱们来聊聊有关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年结工作中要重点关注的一些事项吧:首先,是我们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公告》
2024.11.07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千呼万唤始出来,2023年
2024.11.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