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增值税2年

更新时间: 2024.11.08 01:33 阅读:

4月26日17时许,沈阳市房产局官方网站公开《沈阳市房产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其中明确,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沈阳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经研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据了解,2020年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记者 张阿春

编辑: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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