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增值税免征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47 阅读:

请问:

自然人出租房产,有个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请问具体是什么优惠?

答复: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但是此项优惠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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