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收入如何缴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20 23:57 阅读:

在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的确定上,预收款一般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对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例外,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按照租赁标的,又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现行政策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从上面的政策规定可知,一次性收取出租不动产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再确定征免增值税的,仅适用于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也就是指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对于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适用于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季度收入是否超过30万),再确定征免增值税的规定。因此,个体工商户一次性收取房屋租金不超过120万,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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