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税额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 2024.11.05 21:16 阅读:

增值税减免属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之一,也就是减免一部分税款。对于增值税减免的部分,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由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是按1%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按1%计算增值税额的,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因此,对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应把减按1%征收的增值税并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①收入发生时会计处理:

如征收率减为1%,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9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9

②确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9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9.9

PS: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普票+专票)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的,普票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开具专用发票的或普票+专票总收入超过以上起征点金额的,不享受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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