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增值税发票怎么判

更新时间: 2024.10.22 14:03 阅读:

刑 匠 档 案购买发票构成犯罪?多大可能要坐牢?

购买增值税发票怎么判(图1)

购买增值税发票怎么判(图2)

购买增值税发票怎么判(图3)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才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那么,购买普通发票呢?

这一答案要从遥远的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别开始分析。

本系列的前文我们曾分析过增值税的原理,本文再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讲一下:

增值税是一种层层转嫁,最后全部由消费者负担的税,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理解为一种转嫁凭证。

“我老李为进货这驴肉火烧,给批发商小陈5元的税钱,这是为后面吃驴肉火烧的人垫付的。你王二来买我的驴肉火烧,自然要连5元税也还我。”

然而,如果我国有上亿个王二和老李,有数以万亿的驴肉火烧,那又怎么办呢?总会有一些王二买了火烧就跑,总会有一些老李狮子大开口要10元的税。

于是国家出面做主,用票来算老李的税钱:老李批发驴肉火烧,国家给他5元的“要钱票”(增值税进项发票)。老李将火烧卖给王二,王二给老李10元税钱,国家给老李一张10元的“给钱票”(增值税销项发票)。期末结算,国家给老李5元、老李给国家10元,于是老李在王二给的10元里抽出5元上交国家就可以了。

老李想逃税薅羊毛,最简单、直观的做法,就是向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批发驴肉火烧的交易,3元购入发票,进行抵扣,获得5元,净赚2元。增值税的原理决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功能是抵扣——少交税、多返钱,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就是在偷国家的钱。

当然,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作为老李和王二驴肉火烧关系的见证。如果老李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为了显得自己火烧生意好,铺子旺,对比虚开偷国家的钱,这个行为危害近乎于无,也不会有很多老李会这么做。

可以看出,偷逃、骗取税款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常见、危害最大的情况。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税款流失为要件,正是对法益危害性差别的正确评价:如果认定未偷逃税款也构成该罪,则无法正确评价虚开并偷逃税款的危害性。

而虚开发票罪不同。

普通发票不能用来抵扣税款,其主要作用是证明经济关系,老李买驴、买锅、卖火烧等一系列经济活动,需要计算成本、资产、利润,因此要普通发票作为以上采购买卖的证明。使用虚开的普通发票达到的效果也各有不同:

大股东老李想薅其他股东羊毛,购买普通发票,制造曾经购入10头驴的假象,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利润——本文案例一。

老李想薅国家羊毛,购买不开发票的农家驴(市场价格更便宜),再购买普通发票,将购驴成本计入账簿——本文案例二。

老李想评定国家一级驴肉火烧铺,购买普通发票,证明自己曾购买墨西哥驴100头,生产成本极高,符合国家一级火烧铺评选标准——本文案例三。

综上,可以看出,普通发票的基本功能是“证明”,企业将虚开的普通发票入账,证明交易的存在,以实现不同的目的。虽然也存在虚开普通发票以偷逃税款的情况,但并不与其基本功能直接相关,虚开与逃税两者相关性较低。因此,虚开发票罪,不应以偷逃税款为要件。

接下来,作者将以三个目的不同的虚开普通发票案例为例,对购买发票行为的入罪进行解析。

一、虚开发票以减少利润,进而减少股东分红,构成虚开发票罪

案号

(2020)浙02刑终278号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潘A构成虚开发票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潘A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经过

(备注:仅保留虚开发票罪部分)

潘A为增加X公司成本,减少账面利润,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找人虚开其他三家公司网络设备及维护发票等8份普通发票,价税金额合计568万余元。以上8份发票,有7份入账,价税金额合计558万余元。

裁判要旨

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普通发票)的行为。

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本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虚开目的的要求,也不存在非法定的目的犯的情形。因此,本罪的成立对虚开的目的在所不问。

从立法背景来看,虚开普通发票的泛滥为逃税、骗税、财务造假、诈骗、侵占公私财产、贪污贿赂、挪用款物、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发生提供了便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虚开发票行为不必然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但却必然会破坏发票管理秩序,本罪立法本意即是维护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发票管理制度,而侵犯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时也会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但国家的税收利益属于随机客体。即使虚开普通发票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侵害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

虚开发票罪被安排在刑法分则的第三章第六节是为了行文的系统性,并不能表明虚开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犯罪构成要件是相同的或者互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差异在于是否有抵扣税款的功能,普通发票与税收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应将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作为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在实践中,虚开普通发票的目的是为了逃税,但也有多开交易金额的虚开行为,此行为并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甚至会增加国家税收,但该行为同样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根据潘A的供述和证人吴某的证言,虚开发票的目的是提高往年成本减少利润,从而减少另一股东的分红款,潘A虚开发票非法牟利的目的十分明显,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应被作为犯罪处理。

刑匠评析

该判决书裁判要旨说理透彻,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普遍观点认为,构成该罪应以抵扣税款为目的或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虚开发票罪位于二百零五条之一,从法条构造出发,也应以税款流失的事实或目的为构成要件。但对比二罪的发票功能、社会法益危害性、法定刑,可得出结论,虚开发票罪不以国家税款流失为要件:

从功能出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功能是抵扣税款,基于这一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骗取国家税款行为之间具有高度伴随性;而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税款功能,与骗取国家税款之间并不具有必然或高度相关的关系。

从社会危害性角度出发:第一,虚开行为指未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两者行为模式无显著差异,对发票管理制度的破坏不存在差别。第二,从国家税款损失角度分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必然具有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风险,虚开发票不能抵扣,不必然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风险。

从法定刑出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无期徒刑(曾存在死刑);虚开发票罪最高达七年有期徒刑,两者法定刑的设置,意味着立法者对两者法益危害性差别的认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国家税款损失为要件,社会法益危害更大;虚开发票罪不以国家税款损失为要件,社会法益危害更小。

因此,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法条位置相邻,但其犯罪对象的性质,决定两者对国家税款流失的要求并不相同,虚开发票罪不以国家税款流失为要件。本案潘A购买发票行为即违反发票管领制度,目的与是否构成本罪无关。

二、购买发票,以掩盖低价购买无发票商品的事实,未入账也构成虚开发票罪

案号

(2017)粤0606刑初59号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黄A犯虚开发票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经过

X公司采购钢材时,不要求卖家开具发票,以获低价购买,等需要使用无发票购买的钢材时,就向他人购买发票。

X公司法定代表人黄A指使该公司会计,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购买低于市面税点的发票,票面金额人民币2千万元,支付“开票费”2.4万元。

以上发票一直放于公司,直至案发,始终没有入账使用。

裁判要旨

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全部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均予以采纳。

刑匠评析

1.黄A构成虚开发票罪

黄A购买发票,未基于真实交易开具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制度,掩盖自己购买无发票钢材的事实,侵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其要求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行为,符合虚开发票罪的客观行为要件。

2.未入账不影响虚开发票罪的构成

虽然虚开的发票未被实际使用,但虚开发票并非结果犯,故不影响犯罪的构成。该罪名的设置目的是保护发票管领制度,在未基于真实交易产生发票时,发票制度即被破坏,即,虚开行为本身即构成犯罪。

三、购买发票虚增固定资产以提高企业资质,构成虚开发票罪

案号

(2015)浙温刑终字第1491号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处X公司、陈A虚开发票罪,陈某构成自首;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对X公司的自首情节认定错误,陈A、X公司均构成自首,定罪量刑正确,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经过

X公司出于财务平账且能申请建筑行业一级资质目的,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

X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陈A购买Y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票面金额1.5%开票费,票面价税合计人民币1497万元。

以上发票均计入公司“固定资产”科目入账,未计提折旧。

2015年1月,X有限公司被瑞安市地方税务局查处后缴纳罚款50万元。同年3月18日,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要旨

上诉单位某某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且系情节特别严重;原审被告人陈某作为上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具有骗税、逃税目的并非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陈某有自首情节,其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故亦应视上诉单位某某有限公司成立自首,并应予以从轻处罚。原判虽对上诉单位没有认定自首不妥,但对其判处罚金刑的量刑仍属适当,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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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增值税发票怎么判(图4)

书法:善辩为雄

编辑:冰虫子 校审:烧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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