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费的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 2024.09.18 21:32 阅读:

三、征税范围

(二)视同销售( 8+1项)

1. 视同销售货物

(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 2)销售代销货物;

委托方: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

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 发出代 销货物满 180天的当天

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

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 销项 -进项 ;手续费按“ 商务辅助 -经纪代理服 务 ”计税

(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

售,但相关机构设在 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同机构、不同县市)

(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 投资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 分配 给股东或投资者;

(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 无偿赠送 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注:

①自产及委托加工: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 外购 不抵进项

②投、分、赠视同销售 外购视同销售

2.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无偿 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 视同销售 计税。

但用于 公益事业 或以 社会公众 为对象的除外。 (双公例外原则)

(三)兼营和混合销售

兼营:兼有不同税率、征收率销售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分别 核算、 分别 计税 未分别核算、 从高计税

混合销售:一项 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及服务

主业 计税、销售货物或销售服务

四、税率

基本税率:17%/16% 销售或进口绝大部分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低税率:11%/10%

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基本温 饱)

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生活能 源)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精 神文明)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农业生产)

1.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 基础电信 、建筑、不动产 租赁服务

2. 销售不动产

3. 转让土地使用权

口诀:交邮基建不租不销转土

低税率:6% 销售 其他服务 、无形资产,另有规定除外

1. 销售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 服务除外)、生活服务

2. 销售 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纳税人 出口货物 应税服务

注意:①执行低税率农产品为 “初级农产品 ”(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

方便面 速冻水饺

②“ 农产品、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 ”易成为命题点。

③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7%/16% 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

( 13%/12%) 不变。所以,做题时务必看清楚具体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征收率 :

3% 征收率 :①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情况

②减按 2% 征收

5% 征收率 :①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情况

②减按 1.5% 征收

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计算公式

基本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完整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进项转出) - 留抵税额 + 简易征

收税额

一是 销项税额 如何计算;二是 进项税额 如何抵扣;三是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的确认。

(二)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 =销售额 (不含税价) ×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 ( 1+税率或征收率)

1. 一般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 1)销售额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注意: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的收入,必须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 2)销售额中不包括:

①受托加工消费品 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

②代垫运费;( 2 个条件: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

给购买方)

③代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3个条件: 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

人民政府 批准 ;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 财政票据 ;所收取款项 全部上缴 财政)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 代办 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

车辆购置税 车辆牌照费

2. 视同销售销售额 (顺序组价)

(也适用于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形)

( 1)按 纳税人 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平均售价;

( 2)按 其他纳税人 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平均售价;

( 3)按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 成本×( 1+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税额

( 4)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 净值 为销售额。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3.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

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价格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 金额栏 上,折扣可扣除(备注栏折扣不能扣减)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扣减 会计上通常总价法处理,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 /退回 :是原销售额的减少,开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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