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增值税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 2024.09.18 06:05 阅读: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进口一般货物: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进口从价应税消费品: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从量: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税消费品: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进口,复合:卷烟、白酒,应税消费品: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进口小汽车一辆用于生产经营,小汽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关税税率15%,消费税税率12%,车辆购置税税率10%。

则:关税完税价44万元

关税=44×15%=6.6万元

组价=44×(1+15%)÷(1-12%)

进口消费税=44×(1+15%)÷(1-12%)×12%=6.9万元

进口增值税=44×(1+15%)÷(1-12%)×13%=7.475万元

进口自用小汽车车辆购置税=44×(1+15%)÷(1-12%)×10%=5.75万元

关税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

免征关税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失的货物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慈善捐赠物资、重大技术装备。

临时减免税: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

关税征收管理

申报时间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申报地点: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纳税期限

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直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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