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更新时间: 2024.09.16 11:53 阅读:

(一)申报的已售收入是否属实

将商品房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网签信息进行比较。查看是否将预售的房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进而隐瞒预售收入;了解合同的签订日期、产品的交付日期、预收款和收入的确认日期等,比较实际交易价格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点的价格是否走势一致,判断销售价格的合理性;对代销方式审核,可查看开发商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或协议,根据计提的销售佣金金额和比例计算销售额,与开发商申报的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比对,核实中介机构的销售明细表,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分解开票的情况。

(二)未售部分是否属实

对纳税人申报的未销售部分,需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未售部分是出租、自用、闲置还是实际已经销售但未计收入。

(三)售价是否合理

比较同年、同楼高、同楼层、同房源类型的售价,若存在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如别墅的价格只是略高于多层住宅的价格,商业房的价格略高于住宅的价格或与住宅价格持平,甚至低于住宅价格、低于成本价的情况,则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正当理由,关注是否属于隐瞒收入或进行了关联交易等情形。

(四)回迁安置房收入的审核

查看拆迁公告、回迁安置补偿协议及其分户明细,合理抽取部分回迁户进行询问核查,掌握回迁安置方案和超面积补偿房款的收取情况。根据拆迁公告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确认回迁房销售收入,审核是否存在超面积补偿未确认收入情况。

(五)资金流的判断

对开发商所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由施工单位垫款施工,后以部分房地产所开发的住宅、商业、办公楼、车库/位等抵顶工程款的可能;分析开发商是否存在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以开发商开发的产品抵偿债务的可能性。对疑似少申报收入事项,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流水和银行日记账,核实开发商有无预售收入未入账或将预售收入计入非购销业务往来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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