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05 02:59 阅读:

1. 烟叶税

1.1.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提示】烟叶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

1.2. 征税对象:晾晒烟叶、烤烟叶。【提示】不能使用生烟叶、熟烟叶的表述。

1.3. 税率: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4. 计税依据

1.4.1. 按照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10%)(统一规定的价外补贴)

1.4.2. 【易错易混】“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这一概念,对于烟叶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有着不同的含义

1. 烟叶税—收购烟叶计算烟叶税:向单位和个人收购烟叶时,计算烟叶税价外补贴统一规定为收购价款的10%。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10%)

2. 增值税—收购烟叶计算抵扣进项税: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与价款同票分别注明)

3. 消费税—收购烟叶加工烟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

1.5.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收购价款×(1+10%)×20%

1.6. 征收管理

1.6.1. 纳税地点: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6.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1.6.3. 纳税期限: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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