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派服务征收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07 17:01 阅读:

问:我公司是福建省一家快递服务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2023年我公司提供的居民快递收派服务是否继续免增值税?

收派服务征收增值税(图1)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收派服务征收增值税(图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4点第(7)小点规定,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3月23日在互动交流-在线访谈版块发布《“大企业税收政策咨询解答”在线访谈》对问题“作为快递行业的大企业,想了解快递服务现在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解答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起上述优惠政策已到期。因此自2023年1月1日起,快递收派服务不再免征增值税。

收派服务征收增值税(图3)

综上,你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提供的居民快递收派服务不再继续免增值税,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照章缴纳增值税。来源:大成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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