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标准

更新时间: 2024.11.08 02:13 阅读:

视同销售

(一)视同销售货物

1.代销业务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总分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的特殊处置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案例1】甲厂将自产的水泥用于修建自己的办公楼,不视同销售货物;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修建自己的办公楼,亦不视同销售货物。(待未来销售该办公楼时,考虑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即可)

【案例2】甲厂将自产的水泥用于修建职工宿舍,视同销售货物;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修建职工宿舍,不视同销售货物(且该外购水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例题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购进的货物用于生产经营

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B

【解析】选项ABCD均围绕“购进”展开,只有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才视同销售货物。

【例题2•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

A.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

D.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答案】B

【解析】(1)选项CD:自产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均视同销售货物。(2)选项AB: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货物。

【例题3•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体福利

B.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D.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答案】A

【解析】(1)选项BC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均视同销售货物。(2)选项A: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货物。

【例题4•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BCD

【解析】(1)选项BC: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均视同销售货物。(2)选项AD: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货物。

(二)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有( )。

A.单位向客户无偿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

B.单位向客户无偿提供运输服务

C.单位向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

D.单位向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房屋装饰服务

【答案】AB

【解析】(1)选项CD:“向本单位员工”,应考虑是否为“非营业活动”(参考本单元考点3);(2)选项AB:向客户无偿提供,既不属于公益事业,也不属于社会公众,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征税范围的其他规定

(一)非营业活动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下列情形不缴纳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但单位将自产的货物作为集体福利发放,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

B.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运输公司为灾区免费提供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商标权

【答案】D

【解析】(1)选项AB:属于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2)选项C:运输公司的免费运输服务系为公益事业(灾区)提供,不视同销售处理,不计缴增值税;(3)选项D:母公司的转让行为既非向公益事业,也并非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应视同销售处理,依法计缴增值税。

(二)“境内”

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销售劳务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5)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2.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境外单位德国某公司转让专利权供我国某公司在北京使用

B.境外单位法国某酒店为我国科研团队提供在巴黎的住宿服务

C.境外单位美国某公司为我国某公司在上海的楼宇提供装饰服务

D.境外单位日本某公司出租设备供我国某公司在广州使用

【答案】B

【解析】4个选项均为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因此,关键看是否完全在境外发生或使用,只有选项B的住宿服务完全发生在巴黎,选项B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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