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20 10:58 阅读:

原文标题:税收每周要文 | 07.23-07.29重要法规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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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1)

01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文件概要: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2)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3)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4)

02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概要:

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实行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内容如下: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5)

03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文件概要: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厦门市、宁波市、青岛市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6)

2022增值税留抵政策(图7)

实施时间:

自2022年7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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