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增值税分录

更新时间: 2024.11.07 16:00 阅读:

甲公司属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产产品征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2020年1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票面增值税额39万元通过认证;1月初留抵税额4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50万元,款项尚未收取。

一、相关数据计算:

(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300×(13%-10%)=9(万元)。

(二)当期应纳税额=100×13%-(39-9)-4=-21(万元)。

(三)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50×10%=35(万元)。

(四)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1万元。

(五)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5-21=14(万元)。

二、账务处理过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期初借方余额:4万元。

(一)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货款已付。

借:原材料 3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万

贷:银行存款 339万

(二)内销产品,计提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

(三)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直接不必计提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3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万

(四)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即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9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万

(五)结转当期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实际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当期应退税额) 21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即当期内销应纳税额)14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 35万

到这一步,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角度讲,这个科目就结平了。当然,各专栏还有余额存在。这时候可以做一笔对冲分录。当然,软件记账的话,可能有的软件设置对冲,其实原理都是一样。

(六)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21万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1万

以上即为“免抵退税”账务处理标准、主干分录;明天,针对一些情况改变,例如期初没有进项税额、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应纳税额为正数、应纳税额为负数且其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等,我们继续讲述……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