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 2024.09.20 00:32 阅读:

总分包之间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计税项目总包方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账款-支付的分包款)÷(1+税率9%)×2%;

简易计税项目的总包方应预缴增值税税款=(预收账款-支付的分包款)÷(1+征收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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