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税分离

更新时间: 2024.11.19 08:47 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政策,自4月1日就开始正式实行了。优惠政策本身,我们先前已经用多篇文章给大家进行了讲解,这里不再赘述。

今天,主要给大家聊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之后,要不要价税分离的事情。其实这个事情本身很简单,但是很多财务人想得太复杂,反而让事情变得麻烦了。

我们给大家用个简单的例子讲一下:

学税有限责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4月6日,收到了一张免税的增值税普票,项目是住宿费,金额是6000。大概就如下图所示:

那么收到这样的票,作为会计,应该怎么做账才合适呢?其实,直接借:银行存款 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就完事了。

但是有的小伙伴表示,这样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需要先进行价税分离才行。那么按什么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呢?他认为得按3%进行价税分拆。相应的,把免征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825.2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4.7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4.76,贷:营业外收入 174.76。

其实,我是搞不懂的,本来十分简单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搞个价税分离呢?如果真要搞价税分离,更麻烦的事情也来了:

价税分离之后,增值税销售额是算6000呢,还是5825.24呢?按6000的话,账务上却是5825.24。如果按5825.24,这又不符合免税的政策啊。

因为增值税销售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本身是不含增值税的。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6000的住宿费是按3%征收率来开的,票上是这样的:

很明显的,这个时候销售额是5825.24,增值税是174.76。但是当前有免税的政策,开的是免税的票,那么增值税税额是0,对应的销售额就应该是6000。

在免税的政策下,如果开免税的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就应该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这也是客户实际付给公司的价款)。实际上就是原来的增值税,转化成了销售额。

如果非要搞价税分离,那么不只是做账难,申报也难。如果价税分离了,那么申报表上的销售额该填多少呢?填6000的话,同样还是跟账上对不上。

填5825.24,又跟票上的金额对不上,这里对不上,比对就过不了。

所以,搞价税分离,我认为是属于多次一举的。免税的票,非要搞价税分离,一定会让票、申报表、账上都变得乱七八糟。

因此,我们认为:直接免征的增值税不用作价税分离,直接开免税的票,全部计入销售收入就行。

大家一定需要注意,免税和之前的减免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直接免税的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而直接减免的那种,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通过“应计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核算后进入“其他收益”科目。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小规模季度免税,要先计增值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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